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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盘上千业主掉入“购房陷阱” 南通人防部门初步确认开发商违规

来源 : admin时间 : 2024-01-03 TAG: 购房南通车位业主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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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国际售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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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和拓顺公司给业主开具的收据。

一套区区六七十万元的住宅,竟被巧立名目,索取8万至12万元的“中介费”“服务费”;原本属于人防工程的停车位,被开发商作为附加条件以15万元的价格,强租给购房业主,且违规签下70年的长租合同……最近,购买了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内江湾国际楼盘的上千名业主,发现自己掉进了开发商和营销公司设下的“购房陷阱”,付出了本不该有的巨大购房成本,整个楼盘涉及资金或达到数千万元。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宋南飞

套路1

想买房?先掏8万~12万元“服务费”

8月以来,扬子晚报记者陆续接到多位南通江湾国际楼盘购房户的投诉,称他们陷入了开发商南通达海华德房产公司和销售方南通拓顺房地产营销企划公司(下称拓顺公司)的“套路”,一套只有六七十万元的房子,却额外掏了多则12万元、少则8万元的费用,被称“服务费”“中介费”等,且不进入合同总价,也没有发票。

如皋人刘先生就是这批“被坑”业主之一。去年11月,这家位于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的楼盘开盘,一直想在南通买房的刘先生闻讯而至。虽然楼盘远离市区,但单价低、户型小,比较适合工薪阶层。经过销售人员推荐,他选了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66万元。但选房之后,销售人员告诉他,还要再交一笔10万元的服务费,才有资格买到房子。

当时,南通楼市一片火爆,甚至一房难求。刘先生盘算了一下,即使76万元买套近100平方米的房子,还算能接受。于是,他在销售人员的带领下,签了合同,付了首付,共计32万元。不过同样是在售楼处刷卡付款,却分了两台POS机,一笔刷给了南通达海华德房产公司,另一笔10万元“服务费”却刷给了拓顺公司,这笔钱,只开具了一张没有盖章的粉红色收据。

购房后,他仔细阅读合同,却发现合同总价依然是66万元,并不包含10万元“服务费”。经过回忆,他才想起当时签订合同时,销售人员催促他另外签了一份“协议”,“当时人多嘈杂,销售人员说赶快签个名字,每个人都签了,所以没有多想就签了字。”刘先生说,奇怪的是,这份双方协议只有一份,他签完字就被对方收走了,也没给自己留一份,“只记得上面写着‘服务费不计入合同价’。”刘先生说。事后,他再微信联系销售人员,对方却不再回复。

和刘先生一样,江湾国际楼盘的其他业主纷纷落进这个“购房陷阱”。一些业主告诉记者,当时销售人员称,之所以这笔 “服务费”“中介费”没计入合同,是为了帮买卖双方“避税”。

套路2

强迫业主15万元租赁人防车位

众所周知,地产商在开发建设楼盘时,要按要求配建一定规模的人防工程。根据有关规定,人防工程平时可用作停车位,但租赁期不得超过3年,也不得将车位出售、附赠。

但江湾国际的开发商却依然在人防工程上打起了主意,目前依然是千方百计从中牟利。

安徽宿州人付先生在南通开发区打工多年,一直积攒到今年才勉强凑了点钱,准备在南通购房安家。今年4月,一家房产中介打电话给他,称江湾国际住宅二期即将开盘,价格不高,可以考虑。付先生跟随中介来到售楼处,被告知开盘时要买到房子,必须要买一个车位,15万元。“当时告诉我是产权车位,我考虑了一下,为了买到房子,还是接受了这个条件。”付先生说。

不过,当签订合同时,他却发现“产权车位”变成了只能租赁的人防车位,而价格还是15万元,租赁期限至商品房产权期满。“房产销售人员说,不签这个租赁协议就只能退房,我想好不容易买到房子,只能硬着头皮签了。”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

记者在付先生的人防车位租赁协议中看到,车位使用期分三个阶段:初期从2020年底至2023年底,其后每3年自动续签一次,直到2040年底,最后直到商品房产权期满。此外,记者了解到,还有另外一版人防车位租赁协议,续签期限不同,但每个车位也是15万元。

据了解,江湾国际开发商南通达海华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租赁人防车位作为购房的附加条件,先后以每个车位15万元的价格,和购房户签订了160多份租赁协议,涉及金额达2000多万元。

数额惊人

收取购房户“服务费”或达数千万元

扬子晚报记者采访获悉,江湾国际的住宅楼分别于去年底和今年上半年两次开盘销售,共1000套左右,目前销售仅剩下几十套。其中一期500多套房源和二期部分房源采取向购房户收取“服务费”“中介费”的形式牟取利益,仅这笔资金就高达数千万元,大都是由南通拓顺公司收取,至于这笔钱去哪儿了,业主毫不知情。

近日,记者来到江湾国际售楼处,仅看到3名工作人员留守,陆续有业主前来,询问“服务费”或人防车位事宜。一名自称是营销方拓顺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和开发商达海华德公司是代理销售关系,江湾国际住宅由他们来负责销售。对于额外收取的费用,他说当时每个业主都签了“协议”,“这是我们销售中最重要的环节,上面写的很清楚,这笔钱是服务费,不计入合同总价。”他说,“要付给中介公司费用,员工提成要费用,这笔钱都有实际支出的。”

面对不少业主继续追问,这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心里要平衡,六七千去哪里买房子,你看看现在附近楼盘多少钱了?肯定没有买亏。”

记者了解到,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平稳房地产市场,南通物价部门对楼盘实行价格备案制管理,开发商不能突破备案价销售,且必须明码标价。“突破备案价销售,无法签订合同,开发商和营销公司就只能在合同价外想办法,巧立名目多收费用。”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说。

一位江湾国际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和营销公司通过各种附加条件,利用楼市火爆时业主购房心切的心理,强迫业主支付服务费和租赁人防车位,引起了众多业主的不满,他们多次和开发商、拓顺公司交涉,但负责人一直避而不见。记者看到,杨先生搜集的收据已达110户,既有服务费收据,也有人防车位租赁收据,总金额达1100万元。

律师观点

签订购房“服务费”协议不合法

拓顺公司在购房合同之外又和业主签订了“服务费”协议,且标明“服务费”不计入合同,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北京观韬中茂(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进认为,这种协议实际上是企图以看似合法的手段来隐藏不合法的目的,应属无效协议。“作为出售方向买受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本就是其义务,而另行签订协议,规避法律和政府规定来达到多牟利的目的,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违规行为。”王进律师说。

此外,销售方对业主所称“服务费”不计入合同,是为了避税,这一行为本身就存在明显规避税收的嫌疑。

据悉,江湾国际违规收取“服务费”的行为引起了各方关注。据南通电视台报道,前不久,海门购房者龚先生在交完房款后,实际支付的房款却比合同上多出12万元,这笔费用只写在盖有拓顺公司公章的收据上。

随后,龚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售楼处,一名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龚先生,这12万元是中介费,但龚先生坚持称自己并没找过中介,哪来的中介费用?据报道,经过协商,对于无端多出的这笔费用,销售方将12万元退给了龚先生,并予以道歉。

记者从南通开发区人防部门获悉,对于该楼盘违规将人防车位长期租赁的行为,他们已介入调查,并初步确认了违规行为。

今年8月,南通市房管局等当地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为期5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打击房产销售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开发商未按政府备案价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捆绑搭售、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附加条件,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行为,被明确列为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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